1、白云区人和镇78爆燃一般事故调查处理情况2017年7月8日8时45分许,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清河阜地街888号广州市华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三楼复合车间的辅料仓库发生爆燃,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10万元。事故发生后,区政府依法成立了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和注重实效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调查。目前,该起事故已经区人民政府批复结案。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公布如下:一、事故经过和救援善后情况(一)事故经过。2017年7月8日上午,广州市华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万公司)按照日常安排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经监控画面显示,8时43分许,李雪豹用一简易拉车拉
2、着一只白色物料桶进入辅料仓库。8时45分许,辅料仓库发生爆燃,导致处于仓库内的李雪豹被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和物料燃烧致死。(二)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华万公司现场人员立即拿灭火器进行灭火,8时47分许,明火被扑灭。随后,现场人员拨打120求救,医护人员赶到事故现场,证实李雪豹已当场死亡。接报后,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人和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派人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控制相关责任人,责令事故单位立即停业整改,并要求事故单位妥善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三)善后情况。事故发生后,经事故发生单位与受害者家属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达成协议,于2017年7月10日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由华万公司向死者家属支付100
3、万元。本次事故的救援工作处理得当,善后工作顺利。(四)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经统计,本次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10万元。二、事故原因分析与定性(一)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事发单位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自行设置简易辅料仓库,形成能量局部积聚,且在爆炸性环境中使用非防爆型电器设备。经现场勘查,事故调查组依据专家组技术分析,华万公司在复合车间自行设置空间相对较小的简易仓库,用来存放具有可燃挥发性溶剂辅料,导致仓库内部积聚可燃气体,构成爆炸性环境。仓库内所使用的排气扇及其开关不符合防爆电器的要求,排气扇由于长期使用,电源线老化发生短路导致仓库中积聚的可燃性气体发生爆燃,使处于仓库中的李雪豹烧伤窒息死亡。
4、违反了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08)第8.4条的规定,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2.间接原因(1)生产经营单位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经查,华万公司未能提供对李雪豹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导致李雪豹缺乏基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对潜在危险性认识不足,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2)生产经营单位未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经查,华万公司未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3)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并实施本单位安
5、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经查,邓越未组织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4)主要负责人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经查,华万公司未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主要负责人邓越对现场工作缺乏有效的检查和指导,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5)出租方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经调查询问和查阅资料,事发厂房物业出租方刘荣裕未能对华万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未能及时发现华万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及时督促整改,违
6、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6)相关监管单位未有效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经查,人和镇清河村未能按照广州市白云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制度的要求掌握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情况,未能健全本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信息档案,未能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有效巡查、发现、报告;人和镇在健全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层级管理机制等工作上做得不够扎实,未能严格按照广州市白云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制度和属地管理的相关要求未能督促村社落实监管责任,存在检查不全面、检查力度不够、对属地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指导不到位等问题。3.主要原因综合分析以上事故原因,本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事发单位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自行设置简易辅料仓库,形成能量局部积聚,且在爆炸性环境中使用非防爆型电器设备;生产经营单位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生产经营单位未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二)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