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防爆安全规程讲解了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要求,适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工程设计、管理、生产、贮存和运输。该标准不适用于矿山井下和炸药厂。文中详细定义了可燃粉尘、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惰化、抑爆、泄爆和二次爆炸等术语。规程还规定了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新建、改扩建企业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企业法人需清楚本企业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有效的防爆措施。企业应制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表,并定期进行检查。此外,企业还需进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相关知识,确保职工了解防爆措施。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禁烟火,电气设备必须是粉尘防爆型。生产粉尘防爆产品需获得许可。安全设施未经批准不得拆除,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估应包括粉尘爆炸危险性分析和防爆措施。规程还具体阐述了防止粉尘云与粉尘层着火的措施,包括防止散装粉料自燃、防止明火与热表面引燃、防止电弧和电火花点火等。粉尘防爆安全规程适用于涉及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制药、食品加工、木材加工等行业。这些企业在新建、改扩建过程中必须遵守本标准的规定,确保生产、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此外,该标准也适用于相关监管部门,用于指导和监督企业的粉尘防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