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衡山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讲解了为建立健全衡山镇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工作程序,提高居民的避灾自救能力和基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而制定的预案。该预案详细规定了工作原则,包括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协同处置、资源整合、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应急长效机制,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完善应急保障工作,提高应急综合管理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适用范围涵盖了境内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
2、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需要紧急转移安置人员或提供衣、食、住、医等基本生活救助时,倒房重建等相关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启动条件包括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20人以上,因灾饮水困难人口50人以上,因灾倒塌房屋10间以上,以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情况。指挥机构和工作职责部分明确了镇政府负责本镇范围内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成立了灾害应急指挥部,由镇长担任指挥长,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救灾工作。具体职责包括党政办协调救灾物资调配,安监所负责灾情统计上报,农业农村局负责洪水预测和旱情监测,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镇财政分局负责救灾
3、资金的筹集和监督管理,镇公安分局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镇中心校负责学校救灾工作,镇纪委负责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监督。衡山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适用于衡山镇内所有可能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特别是易受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影响的区域。该预案特别强调了需要紧急转移安置人员或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的情况,以及倒房重建等相关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适用于镇、村、社区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以及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居民,旨在通过明确的职责分工和高效的应急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