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2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4年2月15日在清远市连州境内省道S114线发生的一起小轿车与大客车对向碰撞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导致4人当场死亡、1人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3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直接经济损失约为320万元。报告详细记录了事故的基本情况,包括涉事车辆及其驾乘人员的信息。小轿车所有人为敖某侯,该车在事故中行驶速度为113.7-115km/h,驾驶员敖某侯血液中检出微量酒精成分,但未达到醉驾标准。大客车注册车主为深圳市远捷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事故发生时仅有一名驾驶员王某林在车上,该车行驶速度为85.7-86.6km/h。事故调查组由清远市政府多个部门组成,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措施。清远市“2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交通安全监管部门、交通运输企业、车辆所有人及驾驶员等相关人员。该报告旨在通过详细的事故调查和分析,帮助相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同时,该报告也为相关部门提供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的依据,确保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