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江门段“11.1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结果公布讲解了2015年11月18日15时23分发生在沈海高速江门段的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详细情况。此次事故导致7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发生在杨国全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与白山坡驾驶的大货车之间,前者在主车道与后者发生追尾碰撞。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认定这是一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杨国全因驾驶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机动车且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被认定为主要责任人,但因其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白山坡因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且低于法定最低车速行驶,被认定为次要责任人,并受到罚款2700元的行政处罚。此外,阳江市白沙沥青拌和场和沈海高速阳江段白沙收费站因未能有效执行相关规定,也被认为是导致事故的间接原因。沈海高速江门段“11.1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结果公布适用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企业、道路安全监管部门以及相关从业人员。该报告详细分析了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划分,为类似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同时,对于从事道路运输的企业和个人,该报告也具有警示作用,提醒他们在日常运营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