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莞市成强钢构安装有限公司“6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21年6月21日15时30分许,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内的梧州市鑫峰特钢有限公司酸洗车间成品库五号仓库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长洲区应急管理局接到通知后,马上派员到现场核查了解情况,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处理事故现场和做好善后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查明事故经过和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2021年6月22日,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东莞市成强钢构安装有限公司“621”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由长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严英豪、长洲区应急管理局局长陈振
2、广、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委会社会服务局局长钟家兴担任组长,长洲区工信局副局长陆敏、长洲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张坚、长洲区建设局副局长覃浩城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建设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工信局、园区管委会、公安长洲分局兴龙派出所、区司法局、兴龙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组成(名单详见附件),并邀请长洲区纪委监察委员参与监督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科学严谨”及“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现场勘验、查阅资料和调查取证,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现已基本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
3、,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概述(一)事故发生时间2021年6月21日15时30分左右。(二)事故发生地点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内的梧州市鑫峰特钢有限公司酸洗车间五号成品仓库。(三)事故发生涉及单位东莞市成强钢构安装有限公司(承建梧州市鑫峰特钢有限公司酸洗车间五号成品仓库的第三方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成强公司)。(四)事故类别高处坠落。(五)事故伤亡情况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死者:韩某臣,男,汉族,出生日期:1967年8月20日,54岁,身份证号码:41282719670820XXXX,住址:河南省平舆县阳城镇,为东莞市成强钢构安装有限公司员工。(六)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现场
4、发生在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内的梧州市鑫峰特钢有限公司酸洗车间成品库五号仓库,事故发生地点位于仓库出入门左侧中段天车轨道,在天车轨道上方约1.2米处设置有一条钢条纵向固定在厂房基础立柱上,用于连接安全绳使用。天车轨道距离地面约10米高,地面上有一副安全带,安全带附近放置了一些杂物袋和木条。(七)直接经济损失到目前为止,该事故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150万元,其中包括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费用及对死者家属慰问安抚以及和解协议赔偿支出。二、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概况(一)事故发生单位东莞市成强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0621362291,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
5、或控股),住所:东莞市石碣镇水南陈屋村幸福街富莲巷B07厂房,法定代表人:蒋某香,注册资本:叁万圆整,成立日期:2013年3月4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钢结构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事故发生经过东莞成强公司承接了梧州市鑫峰特钢有限公司酸洗车间成品库五号仓库的钢结构厂房安装施工工程项目。2021年6月21日,按照公司的工作安排,余传初分派韩某臣(焊接轨道压板)和白某林(坚固压板螺栓的螺母)去固定五号仓库的天车轨道,余传初和柳某举去仓库西侧外的工地预埋厂房基础。两拨人按照分工干了一上午,下午14时30分继续接着上午未完成的工作,韩某臣和白某林分别
6、穿上安全带、戴上安全帽,爬到约10米高的天车轨道上,把连接安全带的安全绳扣到钢条上(整个仓库专门为高空作业设置有一条钢条纵向固定在每个厂房基础立柱上,用于连接安全绳使用)开始工作,韩某臣在前面焊接轨道压板,白某林在他身后紧固压板螺栓的螺母。15时30分许,他们完成了很长一段距离的轨道紧固工作,此时白某林正背对着韩某臣在上紧靠墙一侧的螺栓,突然听到“啪”的一声,白某林下意识的回头看了看,不见了身后的韩某臣,于是探头向往下望去,发现韩某臣趴在下方的地面上,头上戴的安全帽在他身旁几米远的地方,白某林意识到出事了,马上打电话给老板朱某成,告诉他见到的情况。朱某成接到报告后立即打电话给余传初让他过去看看什么情况,同时,打电话向业主方鑫峰公司报告,请求业主方协助。闻讯赶来的余传初见到韩某臣头朝轨道的方向侧趴在地上的一动不动,身上还穿着安全带,于是马上打电话给120通知医护人员前来抢救。同时,让一起赶来的柳某举解开韩某臣身上的安全带等待救援。约过了20分钟,120急救车赶到将韩某臣送往梧州市中医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