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循环园区广西力合城市矿产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8.8”死亡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2022年8月8日上午11:04许,位于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的广西力合城市矿产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一出租选铁车间内,发生一起一名工人在清理铁屑时由于被卷入滚轴,导致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1898号)的有关规定,受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委托,由梧州市龙圩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组成循环园区广西力合城市矿产再生资源科技有限
2、公司“8.8”死亡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评估组由区应急局、园区管委会、园区派出所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依据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关于循环园区广西力合城市矿产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8.8”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龙政函202293号)和循环园区广西力合城市矿产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8.8”死亡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采取听取汇报、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
3、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工作。经评估组会议讨论,形成评估意见。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循环园区广西力合城市矿产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8.8”死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按照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关于循环园区广西力合城市矿产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8.8”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龙政函202293号)和循环园区广西力合城市矿产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8.8”死亡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落实了责任追究措施。(一)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梧州市龙圩区应急管理局于2022年9月21日对选铁车间承包租赁人陈建国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6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执行到位。(二)对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梧州市龙
4、圩区应急管理局于2022年9月21日对发包单位广西力合城市矿产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执行到位。三、事故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循环园区广西力合城市矿产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8.8”死亡事故发生后,按照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关于循环园区广西力合城市矿产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8.8”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龙政函202293号)和循环园区广西力合城市矿产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8.8”死亡事故调查报告要求,承包租赁人陈建国和发包单位广西力合城市矿产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认真吸取了事故教训,加强了内部的管理,积极落实了事故整改措施。一是根据广西力合城市矿产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
5、司选铁车间“8.8”机械伤害事故技术调查报告对生产现场进行了逐一安全隐患排查,对用电保护、皮带输送机的防护措施、紧急救护措施、工人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等工作进行了一次审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整改,并已整改完毕。该公司以此次事故为教训,举一反三,对全公司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培训;每周一由总工程师欧福文带队对全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对大型机械设备一台不漏地拉网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止运行并整改到位,同时针对园区管委会组织第三方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整改,确保今后不出任何安全事故。二是承包租赁人、该公司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
6、理工作,发现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危险部位增加安全联锁装置,提高设备本质安全,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增加安全警示标志。三是承包租赁人、该公司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演练,特别是针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四是该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特别是针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问题,要督促并推动各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狠抓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坚决避免类似事故重复发生。五是该公司经综合考虑于2022年8月12日向园区管委会提出不再从事钢铁冶炼渣的处置,并于2022年8月20日对选铁车间予以整体拆除。四、评估意见从循环园区广西力合城市矿产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8.8”死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