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警示标志标准编制说明讲解了该标准的任务来源、起草单位、协作单位及主要起草人。任务来源于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四司提出,技术归口为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委员会工贸安全分技术委员会,起草单位包括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等。该标准的制定具有重要意义,有限空间作业是工贸行业较大以上事故的高发领域,2010至2013年间,全国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发生67起较大以上事故,导致269人死亡,占比高达41.1%和39.7%,而2014年以来这一比例更是接近50%。当前,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虽已实施,但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工
2、贸企业在设置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如标识五花八门、缺乏统一标准、提醒和警示作用不强等。例如,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多地企业的督查检查发现,许多企业未按规定设置或规范设置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这使得作业风险难以得到有效控制。因此,本标准的制定旨在提供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要求,规范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和使用,保障企业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工贸企业有限空间警示标志适用于各类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特别是那些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进入封闭或部分封闭空间进行作业的企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如啤酒厂、酱菜厂)、水泥制造企业、纸业公司以及其他存在有限空间作业需求的工业企业。该标准不仅为企业提供了具体的警示标志设置指南,还帮助相关监管部门更好地监督和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能够按照统一标准设置警示标志,从而有效降低作业风险,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