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讲解了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明确了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性。该规定依据相关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中央有关文件制定,强调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强化属地管理。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并参照执行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工作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机构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及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党政领导干部。它指出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等,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与安全发展、依法治理原
2、则,有效防范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第二章详细描述了地方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成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职责,包括贯彻执行上级决策、将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程、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等内容,确保“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同时也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工作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机构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党政领导干部。这些人员或机构负责本地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根据规定中的要求,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政策,协调各方力量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推动构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