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讲解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在管理和技术方面应具备的能力和遵循的规定。该标准替代了AQ 8006-2010,主要变化包括标准性质从强制性改为推荐性,并调整了范围。标准定义了关键术语,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专业技术人员、检测检验管理体系等。管理要求部分涵盖了组织结构、管理体系、文件控制、合同评审等内容,并强调了公正性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此外,标准增加了风险管理要求和服务客户的具体措施。技术要求则详细描述了人员资格、设施环境条件、方法确认、设备管理、测量溯源性等方面的要求。特别地,新标准对人员配置提出了具体数量要求,明确了主持检测检验工作的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的任职条件,并增加了对非标准方法处理的规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适用于各类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的机构和个人。这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建筑、化工、机械制造等行业中的实验室和技术服务机构。这些机构需要按照标准规定的能力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和改进,以确保其提供的检测检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适用对象还包括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政府部门以及参与相关评审认证的第三方机构。通过遵循本标准,各机构可以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