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服务机构电子身份识别系统建设规范讲解了医疗服务机构在构建电子身份识别系统时需遵循的总体要求、系统架构、功能要求、接口要求、部署环境要求、安全要求及运行维护要求。该文件强调了系统的共享性,包括与各级医疗系统的各类数据资源共享和互通,并提供内部各应用、业务模块间的信息交换和共享服务。安全性方面,规定应确保接入系统的设备、系统和用户及数据传输的安全,并采取措施保证信息传输过程的安全性。可靠性上,要求支持关键设备、关键数据、关键程序模块采集备份、冗余备份措施,具备容错和自恢复能力。易操作性方面,强调提供清晰简洁的中文人机交互界面,便于管理和维护。可扩展性则要求采用模块化设计,便于管理和应用等功能上
2、的升级扩展。系统架构由应用层、服务层、数据层、基础层等部分组成。应用层涵盖了一票两码、人脸识别等功能,其中一票两码实现了医疗电子票据、电子健康卡、医保码的统一入口汇聚;人脸识别包括人脸信息采集、活体及质量检测、人脸信息比对等功能。服务层提供了电子票据服务和电子健康卡服务,实现患者就医全闭环电子化管理。医疗服务机构电子身份识别系统建设规范适用于医疗服务机构,尤其是那些需要建立或改进电子身份识别系统的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它为这些机构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帮助其确保系统的高效、安全和便捷使用。通过遵循本标准,医疗机构可以提升其信息化管理水平,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同时满足国家及地方对于信息安全和数据共享的要求。此外,本规范也适用于参与医疗信息系统建设的技术供应商和服务提供商,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响应医疗机构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