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后评价规程NBT10395-2020讲解了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后评价的规范要求和具体操作流程。该规程明确指出,水电工程应在通过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竣工验收满2年后开展首次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后评价工作,后续评价的时间间隔应根据水电工程的安全风险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但不得超过5年。规程强调,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后评价不仅需遵循本规程,还需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定。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后评价规程NBT10395-2020适用于水电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管理部门。该规程为上述单位在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方面的后评价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依据,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升水电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