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江口水镇合院一标段工程项目“1.15”一般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4年1月15日发生在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江口水镇合院一标段工程项目的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该事故导致抹灰工甘明友因伤势过重于1月21日死亡。事故发生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了详细的事故调查工作。报告通过现场勘查、资料调阅和相关人员询问,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及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并认定了事故性质为一起高处坠落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报告还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甘明友在施工中违章危险作业,未系安全绳且安全帽佩戴不规范;间接原因包括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内部管理混乱、赶工期导致安全生产准备不足等。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江口水镇合院一标段工程项目“1.15”一般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建筑行业特别是涉及高处作业的项目。此报告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帮助其了解并改进安全管理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报告强调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的重要性,提醒各相关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此外,报告也适用于政府相关部门,为其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