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使用管理规范讲解了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的使用管理要求,包括管理制度、人员管理、车辆管理、行驶路线和作业环境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文件明确了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的定义,指出这类车辆具有4个以上车轮,座位数不少于6座,用于旅游观光运营服务。文件还详细描述了事故、修理、改造和维护保养等术语的定义,并规定了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和具体措施。总体要求部分强调使用单位作为安全责任主体,必须对观光车安全运行负责,并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采用视频远程监控等手段实现全过程监控。管理制度方面,文件提出了场车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的制定,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制度。人员管理中,规定了使用单位需配备安全
2、管理人员,明确人员职责权限,建立管理台账并进行培训。车辆管理涵盖了设备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使用登记等内容。行驶路线和作业环境部分则强调了合理规划路线和保持良好作业环境的重要性。应急管理方面,文件要求使用单位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使用管理规范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的使用管理。该标准特别针对旅游景区、度假村、公园等场所使用的观光车,确保其在日常运营中的安全性。适用对象包括从事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日常管理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那些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办理设备使用登记的单位。此外,文件也适用于参与观光车运营管理和维护保养的各类专业人员,如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和维修人员等。通过实施这一规范,可以有效提高观光车的管理水平,保障乘客安全,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