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一般说明 1.1 起重机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规定的基础上工作。 1.2 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训练,了解机械的构造和使用,必须熟知机械的保养和安全操作规程,非安装、维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攀登塔机。 1.3 起重机正常工作气温为20+40,风速低于6级。
2、60; 1.4 起重机每转移一次工地重新安装后,必须进行空载、静载、动载试验后方能进行吊装作业,其静载试验吊重为额定载荷的125%,动载试验吊重采用额定载荷的110%。 1.5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备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备有充分的照明设备。 1.6 司机室内禁止存放润滑油,油棉纱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冬季用电炉取暖更要注意防火。 1.7 起重机
3、必须有良好的电气接地措施,防止雷击,遇有雷雨,严禁在底架的附近走动。 1.8 塔机应定机定人,专机专人负责制。非机组人员不得进入司机室和擅自操作,在处理电气事故时,必须有专职人员二人以上。 2起重机的塔身升、降作业 2.1 在整个塔身升、降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管电源;专人操纵液压系统;专人照管顶升横梁,塔身踏步和爬爪;专人紧固螺栓;
4、专职司机操作塔机。非有关作业人员不得登机。 2.2 升、降工作应在白天进行,若遇特殊情况,需在夜间工作时,必须备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2.3 只准在4级风以下进行顶升作业。如在作业过程中,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停止工作,并紧固连接螺栓,使下塔身连接为一体。 2.4 顶升前必须放松电缆,使电缆放松长度略大于总的爬升高度。
5、60; 2.5 升、降过程中,应把回转部分紧紧刹住,严禁回转及其它作业。 2.6 在升、降过程中,如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车检查,非经查明真相和故障排除,不得继续进行作业。 2.7 每加高一节标准节,必须先把该节与塔身连接好后,方可继续加高下一个标准节,只能拆该节与塔身及下支座的连接螺栓。不得提前拆卸塔身的其它大螺栓。
6、60; 2.8 两个爬爪因一定时间内不用产生锈蚀或运输碰撞等原因,很可能不能自动恢复到水平状态,故在加进或拆除标准节时,必须事先对两爬爪进行仔细检查。 2.9 塔身加高过程中两爬爪是自然翻过踏步的。而在塔身下降过程中,当顶升油缸收缸时应拉起爬爪以避过踏步。当顶升油缸需要换步时再用爬爪支承踏步。 2.10顶升横梁的两端顶升销,必须是两端放入踏步内,且与踏步良好地贴合。
7、160; 2.11每次升降作业前后,必须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和收尾工作,应对液压系统进行检查,作空载试车,检定安全压力,特别在顶升以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预紧力紧固,不得松动,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应调整好,操作杆应回到中间位置,液压系统的电源应切断等。 3起重机的操作 必须严格执行ZBJ80012-89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的有关规定,司机必须是按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并取得合格证者。
8、60; 3.1司机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笛,操作时要精神集中。 3.2司机必须严格按起重机性能表中规定的幅度和起重量进行工作,不许超载使用。 3.3起重机不得斜吊物品,并禁止用于拔桩等到类似的作业。 3.4工作中塔梯上严禁有人,并不得在工作中进行调整
9、或维修机械等作业。 3.5工作时严禁闲人走近臂架活动范围以内。 3.6液压系统安全阀的数值、电气系统保护装置的调整值及其它机构,结构部件的调整值(如制动器、限位开关等),均不允许随意更动。 3.7有两台以上塔机工作时,要根据工程特点注意相互间的位置,并采用不同标高的方法,以避免塔机的起重臂,平衡臂相互碰撞,以及与建筑物碰撞。
10、; 3.8起重机作业完毕后,回转机构松闸,吊钩升起。 八、安全装置的调整 塔式起重机在每一次安装完成后,都要对安全装置进行调整、校对、测试,符合规定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 7.4.1起重力矩限制器调整(图7-1) 调整时,所吊重物离地,小车能够运行即可,变幅小车以低速运行。每次调整前都要使塔机先稳定,起重臂不上下晃动时,才能开动小车运行。 7.4.1.1定码变幅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