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讲解了为规范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的系统措施。该方法以加强决策和执行为主要手段,从总则到项目决策再到建设管理等部分详细阐述了相关规范和程序。办法首先定义项目范围并提出管理目标为提升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及应急救援能力等。其中明确指出依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和规划来实施项目决策,确立分类管理审批或备案的具体标准,例如中央预算内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需由应急管理部核报国务院部门审批等复杂环节要求。同时对非财政拨款项目的审核流程以及不同层级的资金审批与项目实施方案作出规定,并着重于确保各类项目的年度资金安排合规,强化各节点的专业评估机制以保障决策科学严谨。应急管理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适用于应急管理领域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固定资产管理的指导工作,覆盖应急管理部本级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和中国地震局等机构。此办法主要针对这些单位涉及的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项目和纯粹采购类项目活动展开应用,尤其适用于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其他非财政拨款资金实施的投资建设项目。具体行业涉及安全生产保障设施、灾害应对系统升级建设等多个专业性较强的实际业务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