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讲解了深圳市关于公共建筑节能的设计要求、规范和技术内容,旨在提高公共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并推动绿色建筑发展。该标准基于既有实践与研究成果进行了技术升级和细节优化,涉及建设项目的不同阶段以及各类建筑设备系统的节能设计规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描述了建筑热工性能、空调与通风系统、电气及给排水设计中的关键要求,并增加了光储直柔系统相关的设计指导以及可再生能源应用的最新条款。标准在多个维度进行升级,例如加强了对外窗传热和遮阳性能的要求,优化冷热源设备能效指标,提出了对建筑运行能耗分析报告的强制性要求,强调能源管理系统的接入条件,同时补充雨水收集与太阳能热水等具体系统设计条款。通过附录部分,标准为实施过程提供了计算方法和参考数据支持,并明确要求从规划许可起的新建筑工程必须遵循新标准的内容。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适用于深圳市新建公共建筑领域的设计和施工活动。其覆盖范围包含政府机关办公楼、学校、医院、商场及文化体育场所等大型公共设施项目。适用人员主要面向建筑设计师、节能设备制造商、施工单位以及建筑监理人员,同时也为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咨询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技术参考依据,帮助其制定或评估项目节能方案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该标准对于促进深圳市内工程建设向低碳、高质方向转型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