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保障规范QXT336-2016讲解了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确定原则与方式,描述了对这些重点单位在气象安全保障的基本要求及详细规定。该标准涵盖了易受气象灾害影响单位的认定流程,包括风险评估方法及参考要素。同时强调气象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必要性,具体提及应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年度应急演练等准备工作。还对资金保障、场所标识、应急物资配置提出了明确指引。针对气象监测预警系统的构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保障规范阐述了自动气象站建设或设备改造的要求,以及敏感度高的单一气象灾害灾种监测预警系统的设置条件。另外文档指出了信息接收终端建立、预警信息多渠道传播机制、值班制度安排和知识培训等具体举措的重要性,并提倡气象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及科普宣传,同时对档案建设和职责落实也做了要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保障规范适用于需要进行气象安全保障措施规划的重点单位,如处于高风险地区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具有重要公共职能的社区组织。其范围涉及建筑、化工、交通等多个领域中的高危行业企业,以及其他可能因地理位置、地质特点、气候环境等原因而易受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威胁的组织或场所。本文件可作为这些单位防范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事件,降低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依据,有助于推动标准化管理体系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