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讲解了针对我国制鞋行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排放控制要求。该文件明确了不同工艺环节、不同规模企业及不同时间段的排放限值,并根据区域环境保护的不同需求,划分出重点控制区与一般控制区。同时,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描述了污染物监测技术规范,涵盖了采样方式、监测频次和分析方法等内容,确保企业在日常运行中可有效落实相关环保措施。此外,文件中还对新建和现有企业设定了执行标准的时间节点,并提出了相应的管理要求和污染防控责任。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适用于制鞋行业中的所有生产企业,尤其对含有粘胶、喷漆等涉及挥发性有机物使用的加工企业具有指导意义。此外,该文件也适用于各级环保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排污许可审批、环保执法和环境监测工作的技术依据。此排放标准主要涵盖皮革、合成革、橡胶等材料的粘合、喷涂以及烘干等相关工艺流程,在推动绿色制造、改善空气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