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 第2部分:海上部分讲解了在海图水深超过5米海域进行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的安全生产要求,重点围绕海洋石油生产设施、作业设施及其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技术和管理规范。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适用于海洋石油企业在高风险作业环境下的安全管理实践。文中明确了海上固定平台、海底管道、浮式生产储油装置、移动生产平台等各类生产设施的安全设计与布局原则。特别对平台总体布置、结构方案的设计阶段进行了细化规定,强调要结合风浪流等自然条件,充分考虑安全操作区、生活功能区分设的合理性,并兼顾应急逃生、火灾防控和危险气体泄漏等突发情况应对要求。对于作业设施,规程涵盖了物探船、钻修
2、井平台、起重铺管船舶以及海上生活支持设备的具体管理和作业要求。这些设备的使用需通过备案审批流程,以确保其安全性与规范性,从而保障作业过程的安全控制。此外,作业管理环节也被全面涵盖。从物探、钻井到测井、井下等多个专业领域提出相应规范措施,并将井控管理、硫化氢防护、变更管理和隐患排查等列为必备制度。本规程同时强调基础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包括多方协作单位之间的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登离控制制度落实,以及生产设施中报警系统、危险区域标识等重要安全部署的应用。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 第2部分:海上部分适用于从事海上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的各类企业及单位,尤其是在海图水深超过5米的海域内实施开采活动的相关组织。此标准适用于海洋石油工程领域的设计公司、建造方、承包商、监督管理部门及现场施工运营人员。同时,适用于海上油气田运营商、国家应急管理机构以及涉及海洋资源开采的监管部门,在规划、执行和监管海上油气作业时作为指导性法规参考和依循基础,帮助其建立完善的职业健康管理与安全作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