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协调会议规定SHSG 037-1989讲解了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组织协调会议的规范性要求。文档描述了协调会议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工程项目设计工作的有序开展,强化各专业之间的协作与衔接,及时发现并解决初步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与效率。其中详细明确了召开协调会议的具体时间节点、组织程序、参会单位及人员组成,强调应在初步设计的基本框架完成后、深入细化前召开。 此外,文档还明确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外部协作单位的责任分工和准备工作要求,如提交相关设计图纸、工艺方案、设备选型等文件材料。对于会议形成的决议内容及后续整改措施,也进行了说明,提出需要进行跟踪、落实和闭环管理,以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协调会议规定SHSG 037-1989适用于工程建设领域的初步设计管理,尤其适用于石油化工、工业基础设施类工程项目的设计阶段管理,同时对建设单位、工程设计公司、相关技术部门及项目管理部门等相关方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通过实施此标准,可以在跨学科合作、设计方案评审以及工程进度把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提升整体项目统筹效率,并确保设计阶段问题得到提前预见与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