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医药健康文化宣教旅游示范基地评定规范讲解了针对深圳市中医药健康文化宣传和旅游融合发展所制定的规范化标准。该文件对基地进行了分类,并明确了各类基地的基本内涵。例如,医疗机构类需具备中医药文化展示体验场所,并在中医专科特色与学术传承上具有示范性;场馆类则聚焦中医药博物馆、展览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中的文化传播要素;公园类侧重于通过药用植物园等方式传递中医药植物知识与历史文化等。此外,规范设置了详尽的申请条件,涵盖基本要求、宣传教育功能、旅游服务能力、管理水平以及其它特定要求等多方面。它还规定了评定等级体系(由基础评分表衡量)、指定评审核发机构及详细的工作流程。评定之后还需进行复核,以确保持续符合相关标
2、准,并允许基于违规行为作出撤销决定。最后,规范不仅给出了附录性质的应用表格(如基地评定评分表、申请表和结论记录),也为读者提供参考文献来源。所有这些元素均构成一个科学、严谨、可操作的系统化评估机制。中医药健康文化宣教旅游示范基地评定规范适用于深圳地区的医疗卫生机构、教育科研机构、公园景区管理单位及从事中成药或保健品生产和服务的相关企业等多元化领域。这一规范既可用于地方政府指导和支持本地中医药健康文化产业项目,也能帮助文化旅游行业开发更具市场吸引力且富有教育意义的产品。同时也为研究机构、行业协会、游客及其他关注中医传统及文化推广的公众服务提供了标准化依据。其目的在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并实现中医药宣教与旅游深度融合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