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健康体检服务规范第1部分:通用讲解了深圳市对健康体检机构开展居民健康体检服务的多个方面规定,主要涵盖基本要求、安全要求、服务提供流程及质量控制措施。文件对医疗机构执业资质作出明确规定,包括须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放射诊疗许可证,同时指出健康体检服务项目的设定需依照相关规定设立完整的临床科目,并采用“1+X”体检模式以保障个体化选择。“1”为必选项目,而“X”则为基于受检者健康状况定制的专项检查。文件强调了医疗安全管理内容,如感染控制、生物安全防护和数据安全等,并提出详细的要求,确保环境、设备设施和信息数据的标准化管理。此外,规范描述了健康管理的重要性,并明确提出了在体检后需要进一步进行
2、疾病筛查、危险因素评估及相关医学干预。文件还规定了体检完成后出具体检报告的具体时间节点以及重要异常结果的分类处置流程,A类与B类结果分别代表急需立即干预及后续确诊的重要结果。居民健康体检服务规范第1部分:通用适用于广东省深圳市各类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健康体检机构,在面向全市范围内的医疗机构或基层卫生服务组织(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服务站)开展体检活动时提供统一的标准参照依据。此文档亦适合医疗机构管理者制定运营策略时用作指南,并供公共卫生部门监管时执行检查依据。通过统一规范化操作与严格的质量控制,规范将助力于实现全市内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安全便捷的健康体检服务环境建设。特别是涉及居民基础健康管理、健康促进相关公共政策落地领域时,其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健康深圳的可持续发展目标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