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讲解了建设项目在西藏自治区范围内征收、征用或使用草原时,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使用草原现状调查表编制的具体原则、流程和技术要求。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详细规定了编制报告的程序和要求,包括资料准备、使用草原范围确认、草原现状调查与评估、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方法、生态保障措施的制定、草原使用相关费用的测算以及最终报告成果的整理与格式规范。规范同时定义了相关术语,如“草原”“基本草原”“草原植被恢复费”“安置补助费”等,明确了适用术语的具体技术内涵。在编制原则上,突出依法依规、真实可靠、科学全面的要求,尤其对新能源项目和采矿项目的生态影响论证做出专门说明。
2、同时,文件还列举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和国土空间规划等编制依据,以确保科学性与实用性。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适用于在西藏自治区涉及草原征用和占用活动的所有单位和相关部门,包括矿藏开采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及临时性占用草原项目。该规范不仅面向项目投资方、施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编制草原使用申请文件和进行草原资源评估时的参考,也适用于地方政府和草原管理部门对草原占用行为的审核和监督管理。此外,科研单位、生态评估机构在进行草地资源影响研究或进行区域生态管理时,也可依据该文件规范草原调查和分析方法。尤其针对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建设项目以及取土采砂等易对草原生态造成影响的工程项目,该标准提供了统一技术指导,有利于在发展中保护草原生态功能与资源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