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规范讲解了针对乡镇(街道)层面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与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审计评价制度。该文档系统地规定了审计评价的基本流程,明确了审计内容,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年均增长、政策落实、目标任务完成、监督管理、资金使用、法规遵守、决策审批等多维度内容。文档设立了包含赋分和扣分的两级评价指标,共计100分制,并通过具体的赋分规则与扣分标准衡量领导履职情况,例如通过对GEP增长率及单项指标增长率排名进行计分。文档还阐述了审计评分的计算方法与评价等级划分标准,并引入了“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级评价体系。文档对审计结果的应用提出了参考建议,同时建立了评价结果异议处理机制,允许申诉和投诉,并明确需对申诉处理情况进行书面反馈。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规范适用于全国各乡镇与街道层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绩效评价领域,同时也可用于审计部门、生态环境监管机构及相关职能机构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生态问责的评估参考体系。该文档适用于政府内部绩效管理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尤其适合推动绿色政绩考核体系完善的相关管理部门和政策制定者作为工作指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