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数字化转型建设规范 第3部分:应用场景开发讲解了深圳市在推动基础教育数字化进程中,围绕教学、评价、研训以及管理四大主要场景所制定的详细建设标准和功能要求。文档强调个性化教学与“人机共育”的结合,并提出了包括数字化高效课堂、学生“五育”评价体系、规模化在线考试、教研活动与教师培训等多个核心应用场景的技术构成和应用规范。每一应用场景均从“场景要素”与“功能要求”两方面出发,详细描述了平台建设的基本组成和技术能力要求,确保系统功能具备实用性、扩展性及技术前瞻性。此外,该规范还特别提及数字化管理中的教育督导信息化、学校在线协同办公等内容,全面推动教育机构管理效率与服务水平的提升,同时结合深圳本土实际,致力于促进基础教育领域的整体数字化转型。基础教育数字化转型建设规范 第3部分:应用场景开发适用于深圳市各类普通中小学,也对计划推行教育数字化改革的地市级、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信息化服务提供方具有指导意义。文件主要服务于学校信息化建设单位、数字教育平台研发企业、教育科研机构及教学支持系统的设计与开发人员。此外,对于开展智慧教育系统部署、人工智能教育应用推广以及教师能力提升工程的相关机构,也提供了清晰的标准参考和技术路径,能够有效指导学校构建高效课堂、完善教学评价、提升教师素养和优化教育管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