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事项“市域通办”申请材料流转工作规范讲解了晋城市在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市域通办”过程中对申请材料流转的各项规范性要求。该文档从设立“市域通办”服务窗口到线上线下工作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提出了设立服务窗口、配置设备及人员、收件、材料流转、办理、归档、监督评价等多个环节的标准操作方式。文件规定,无论线上还是线下流转,均需确保材料一次性补正告知,材料齐全后按规定时限进行流转和办理。文档明确指出申请材料可通过“异地代收、属地受理”和“异地委托审批”两种模式进行办理,并根据申请人需求将办理结果邮寄或由窗口自取。此外,材料归档分为线下移交和电子档案归档两种形式,电子档案归档标准需遵循GB/T 42727规范。该文件还附有详细的资料格式,包括材料接收通知书、转办单和办理台账样表,供具体实施中使用,确保操作的规范化和统一性。政务服务事项“市域通办”申请材料流转工作规范适用于晋城市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特别是政务服务中心及基层窗口单位。它不仅适用于涉及政务服务审批的政府部门,也为跨区域办理、材料流转等流程提供了明确标准。同时,文件还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标准化委员会、市场监管机构以及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开发维护单位提供了参考和监督评价的依据。无论是政务窗口工作人员,还是政务服务相关的企业服务部门和公众服务申请人员,都可以依据该标准优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