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黄山豫新煤业公司一号井7.5瓦斯爆炸事故讲解了矿井的基本情况与历史沿革,该矿始建于1958年,经历多次改制重组后隶属关系复杂,最终成为百花村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矿井证照齐全,核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层具有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危险性。文档描述了矿井采用斜井多水平开拓,通风系统为两翼对角式机械抽出通风,布置三个采煤工作面,其中事故工作面708工作面因火灾于2014年3月实施密闭并灌注防灭火材料处理。报告阐述了瓦斯抽采系统采用地面及井下移动泵联合抽放方式,708工作面进行了大规模瓦斯预抽采作业。文档详细记录了2014年7月5日事故经过
2、,当日708工作面密闭区域发生瓦斯爆炸,造成17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三千万元。报告揭示了企业安全管理主体混乱、防灭火措施存在缺陷、火区封闭作业违规、应急处置不当等系列问题,最终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封闭区域瓦斯积聚遇火源引发爆炸。201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黄山豫新煤业公司一号井7.5瓦斯爆炸事故适用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人员及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学习研究。该案例对高瓦斯矿井、具有煤与瓦斯突出风险的煤矿具有典型警示意义,特别适用于存在煤层自燃发火隐患的矿井安全管理参考。文档对涉及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安全管理责任界定的监管部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为煤矿火区封闭管理、瓦斯抽采系统设计、防灭火技术应用等专业技术领域提供了事故教训。新疆地区煤矿企业及全国类似地质条件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重点学习该案例,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煤矿安全评价单位可将此作为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教材。该报告对规范煤矿企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提升矿山救援队伍处置瓦斯爆炸事故能力具有直接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