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嘉陵江磁井段防洪综合整治工程1标段“67”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结果公示讲解了2020年6月7日重庆市嘉陵江磁井段防洪工程工地发生的起重伤害事故致2人死亡的调查结论。该文件描述了事故经过:杂工在转运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时,U型架上未固定牢固的盘扣斜杆在塔吊起吊至20米高度时突然滑落,砸中下方作业人员王*华、廖*辉致死。事故救援环节中,现场人员虽及时报告并送医,但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调查报告指出事故直接原因为吊装物件绑扎不牢及起重臂运行范围内违规存在人员作业,违反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相关条款。间接原因涉及多方责任主体:凤鑫公司存在未设置警戒线、安全员缺岗、指挥人员失职(未检查绑扎牢固度、未制
2、止危险区域作业)、塔吊司机未鸣笛示警等问题;中铁十一局五公司存在安全教育培训不足、技术交底不彻底、现场安全管理缺失等问题;监理单位兴宇公司存在人员配备不足、隐患排查督促不力等失职行为。事故性质被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责任处理方面,凤鑫公司被处以35万元罚款,安全员被吊销证书并罚款,项目经理被吊销执业资格;中铁十一局五公司被处以30万元罚款,安全总监被吊销证书;监理单位总监被吊销执业资格,现场监理被吊销岗位证书;相关企业责任人员均被处以个人罚款。调查组同时提出七项防范措施,强调需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规范、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等要求。重庆市嘉陵江磁井段防洪综合整治工程1标段“67”一般
3、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结果公示适用于建设工程领域各相关主体,特别是涉及起重吊装作业的施工、监理及管理单位。该报告对施工单位具有直接警示作用,要求其严格履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重点加强吊装物件绑扎固定、作业区域警戒设置、人员安全避让等关键环节管理。对监理单位明确监管责任,强调需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人员配备、隐患巡查及督促整改要求。报告对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实操指导价值,指出安全员在岗监督、作息时间与作业同步的重要性。该案例可作为市政工程、水利防洪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典型教材,特别适用于塔吊操作人员、指挥人员、现场杂工等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通过事故直接原因(绑扎不牢与交叉作业)和间接原因(培训不足、监管缺失)的深度剖析,强化十不吊原则的执行意识。对于建设主管部门,该报告为同类工程安全监管提供重点检查方向,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监理履职情况等关键环节。 相关视频推荐安全生产教育片起重伤害篇 923次播放复工复产警示教育片之汽车起重机作业起重伤害事故 584次播放公路水运工程起重伤害事故案例 558次播放起重伤害事故警示视频 491次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