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永盛煤矿“129”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3年1月29日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永盛煤矿发生的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12人死亡、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49万元。报告描述了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相关领导做出批示并派出工作组现场指导。事故调查组于1月31日成立,由黑龙江煤矿安监局总工程师张茂静任组长,通过勘查、询问和分析查清事故详情。报告详细介绍了事故发生单位永盛煤矿的基本情况,包括矿井位置、设计生产能力、证照信息和人员不符问题。事故发生经过部分阐述了2013年1月29日民俗祭井日,工人入井抽水后中毒,求
2、救过程引发盲目自救。救援情况描述了企业自救失败,外部救援介入,最终导致多人伤亡。事故类别确认为其他事故(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迟报情况揭示了煤矿未及时上报,盲目施救导致延迟报告,地方政府响应滞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永盛煤矿“129”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管机构和事故调查人员。该报告详细剖析了事故原因、救援失误和迟报问题,为煤矿企业提供安全警示,强调合规操作和应急管理的重要性。它适用于煤炭开采企业进行安全培训,帮助改进通风系统、人员管理和应急预案。监管部门可借鉴报告内容加强煤矿安全检查,提升事故响应机制。事故调查专业人员能从报告中学习调查方法,识别管理漏洞。报告还适用于相关教育培训机构,用于案例分析,提升行业安全意识,预防类似中毒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