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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东运水泥有限公司“11·7”灼伤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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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新东运水泥有限公司“117”灼伤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1年11月7日19时20分许发生在武宣县金鸡乡赖山村广西新东运水泥有限公司的一起高温物料灼伤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调查报告描述了县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和调查原则,调查组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覃华东担任组长,成员来自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遵循“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询问当事人和查阅资料等方式,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伤亡和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报告讲解了事故单位广西新东运水泥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10日,从

2、事水泥制造和销售,采用新型干法预分解生产工艺,第一条生产线2021年5月15日开始试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方面,公司设有安环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3名、兼职13名,制定有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相关人员包括总经理姜某捷、副总经理邹某、生产部部长李某华等,均持有相关安全证书。事故现场位于烧成车间增湿管道底部下料口,设有警示标志。报告描述了事故发生经过,2021年11月7日,公司决定组织工人使用大锤敲击增湿管道外壁清堵物料堵塞,作业过程中检修观察口螺栓松动导致高温物料喷出,造成徐某豹、吴某华、李某明灼伤。救援及善后处理方面,公司立即采取降温措施并送医,但信息迟报,11月26日才报告相关部门

3、;李某明于11月24日抢救无效死亡,赔偿达成一致。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未详述,但强调暴露出的安全管理漏洞和应急响应不足。广西新东运水泥有限公司“117”灼伤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水泥生产行业的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操作工人。该报告针对高温物料作业、设备维护和应急处理等关键环节,适用于水泥制造企业作为安全教育案例,帮助企业识别清堵作业风险、完善安全规程和培训制度。报告适用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人员,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用于事故调查参考和制定行业安全标准。报告适用于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强调持证上岗、隐患排查和事故报告的重要性。报告适用于相关行业协会和培训机构,作为高温作业安全培训的素材,提升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应急能力。报告适用于法律和赔偿处理人员,提供事故善后处理的经验教训。报告适用于科研和教育机构,研究水泥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报告适用于类似高温工业领域,如建材、冶金行业,推广安全警示和设备管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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