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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导则 JD 37-004-2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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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409999 上传时间:2025-11-28 格式:PDF 页数:54 大小:649.1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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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导则 JD 37-004-2025讲解了山东省为规范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数字化工作而制定的技术标准。该导则旨在通过建立准确、详实的文化遗产信息数据库,实现数字化、智慧化监管,响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指导意见及山东省相关法规。导则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导编制,参编单位包括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济南市勘察测绘研究院等多家专业机构。导则共分8章及4个附录,涵盖总则、术语、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库建设、数字化平台管理、质量验收等核心内容。山东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导则 JD 37-004-2025描述了城乡历史文化遗产

2、数字化的具体技术要求。总则明确导则适用于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等七类对象的数字化全流程管理,包括数据采集、处理、建库、平台运维等环节。术语章节定义了历史文化遗产数字化相关核心概念,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并规范了符号与缩略语的使用。基本规定提出数字化工作需分阶段开展,成果需包含基础信息、测绘信息、数据库及管理平台四部分,并依据保护需求划分为三级标准。数据采集章节细化基础信息与测绘信息的采集规范,强调平面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数据处理、数据库建设及数字化管理平台章节详细规定数据整合、存储、平台功能模块设计、运行环境

3、及安全运维机制。质量检查与验收章节明确成果需通过分级检查与验收流程,确保数据可靠性与平台稳定性。山东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导则 JD 37-004-2025适用于山东省从事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与研究的各类机构及专业人员。主要包括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规划设计院、勘察测绘单位及高校研究团队等。该导则为核心操作指南,为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数字化工作提供全流程技术支撑,覆盖数据采集、处理、建库、平台开发及运维管理等环节。从事文化遗产数字化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需严格遵循导则要求,尤其在坐标系选择、数据格式标准化、平台安全机制等方面。导则提出的三级数字化标准(全面记录、重要记录、基本记录)为不同保护需求的场景提供弹性实施方案。此外,监理单位、质量验收机构及第三方评估团队可依据导则第八章开展成果合规性审查。导则亦可供其他省份参考,推动跨区域文化遗产数字化标准的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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