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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煌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1·4”物体打击一般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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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煌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14”物体打击一般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4年11月4日8时33分许发生于上海市金山区共创路155号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金山分公司堆场西侧的一起物体打击事故,该事故造成煌驿公司员工郭某某死亡。报告描述了金山区人民政府授权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区总工会、公安金山分局及碳谷绿湾管委会组成事故调查组,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遵循“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询问、资料查阅及尸表检验等手段,全面还原事故经过。事故涉及合成气管廊安装项目的钢管运输作业,由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

2、公司专业分包,上海煌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具体实施,作业现场使用营伟公司提供的汽车起重机及货车。调查查明11月4日作业中,郭某某与同事在货车钢管堆垛上摘除吊绳挂钩时,其左脚陷入钢管缝隙,抽离后失衡坠落,引发一根直径300毫米钢管滑落击中头部致死。报告详细列明事故相关单位信息,包括上安公司、煌驿公司、营伟公司、宁波工程金山分公司及鲁重公司的资质与责任关系,堆场租赁链条由宁波工程金山分公司租给鲁重公司,再转租给煌驿公司临时负责人陈某兵。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X万元,调查组认定该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暴露出作业现场管理缺失、堆垛稳定性不足及个人防护措施失效等关键问题,报告提出责任追究与防范整改建议,

3、强调强化吊装作业规程、堆场安全检查及人员培训的必要性。上海煌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14”物体打击一般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工程总承包单位、设备租赁服务商、堆场运营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该报告为建筑行业特别是涉及钢管吊装、材料预制作业的领域提供深刻警示,适用于一线作业人员如起重机操作员、吊装指挥员、现场管理员及临时雇工,帮助其识别物体打击风险。同时,报告对化工、能源等行业的工程项目管理具有参考价值,指导企业完善租赁场地安全协议、作业流程监督及应急响应机制。安全监管机构可依据此报告强化执法检查,重点针对高风险作业中的堆垛稳定性评估、个人防护装备使用及指挥协调规范,预防类似责任事故发生,提升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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