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晋安区“85”一般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4年8月5日10时13分许在晋安区新店镇井店一路下店路路口发生的一起一般交通事故,造成鄢*当场死亡。报告描述了事故调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由晋安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成员包括多部门单位并邀请监察委、检察院参与。报告讲解了事故车辆闽ADE8700号小型轿车的基本信息,该车属福州市华榕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所有,用于出租客运,保险状态正常;当事人驾驶员陈*持有C1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死者鄢*为行人;事故路段为十字路口,沥青路面完好,但存在机动车道无全向信号灯、机动车与人行横道信号灯同时绿灯放行的设计缺陷。报告描述了事
2、故发生经过:陈*驾驶车辆左转弯进入下店路时未发现绿灯放行下直行通过人行横道的鄢*,导致碰撞;应急救援中陈*立即制动、拨打120并实施急救,但鄢*经抢救无效死亡。报告讲解了调查结果:司法鉴定确认车辆照明、转向及制动系统符合安全标准;交警部门认定陈*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转弯时妨碍行人通行,承担全部责任;事故调查组核查福州市华榕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履行了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与陈*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安全责任、提供7次年度安全培训、定期车辆维护及保险管理。报告强调信号灯设置不合理是事故诱因,建议优化路口交通设施,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教育,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晋安区“85”一般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
3、交通运输行业特别是出租车运营企业、驾驶员及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内容对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公安交警机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具有直接参考价值,用于指导日常安全监管、事故预防机制建设和法规执行。出租车公司可依据报告完善租赁合同中的安全职责条款,加强驾驶员培训频次和内容,优化车辆维护流程。驾驶员应学习报告中的事故教训,提升转弯时观察行人意识,严格遵守信号灯规则。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可将此报告作为典型案例,用于从业人员风险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城市交通规划部门需关注信号灯设计缺陷,改进路口安全设施标准。该报告还适用于保险机构评估事故责任,以及基层政府开展社区交通安全宣传,促进多部门协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