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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10·13”一般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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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建筑师 文档编号:411875 上传时间:2025-12-06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0.9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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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晋安区“1013”一般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4年10月13日15时12分许在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桂香街路口发生的一起致命交通事故。福州市锦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曾*驾驶闽AP9050重型自卸货车沿塔头路西往东行驶至路口右转时,未观察到右侧并行直行的由林*驾驶的悬挂福州6A31B号黄牌二轮电动车,导致货车右前部刮碰电动车左挡风板,致林*摔地后被货车轮胎碾压,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7万元。晋安区“1013”一般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描述了事故调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成立过程,由晋安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区公安

2、分局、交通局、总工会、交警大队、道运中心、交通执法支队、城综局、岳峰镇政府组成,并邀请监察委和检察院参与。报告详述事故基本情况:闽AP9050货车属营业货运,年检有效至2025年5月31日,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电动车为套牌新日品牌,2022年购买。当事人曾*持B2驾驶证,有效至2030年;林*1958年出生,事故中身亡。事故路段塔头路双向三车道,施工围挡,设有限速30km/h标志,视线良好。相关企业福州市锦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至2027年1月8日。事故发生经过显示货车右转时先刮碰电动车致其倒地,随后轮胎碾压骑行人。调查鉴定由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完成:碰撞痕

3、迹确认刮碰和碾压过程;货车速度约18km/h,电动车速度约16km/h;货车灯光、转向、制动系统符合安全标准,但右转弯音响提示装置功能失效,不符合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报告揭示驾驶员疏忽观察和车辆安全装置缺陷是事故核心原因,强调渣土运输作业中盲区管理和设备维护的紧迫性。晋安区“1013”一般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道路运输企业特别是渣土清运和货运公司、车辆驾驶员及安全管理人员、交通管理部门如交警和运管机构、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单位以及城市建设和施工单位。该报告为从业人员提供真实事故案例,指导强化驾驶员右转弯观察培训、车辆安全装置日常检查维护,尤其针对音响提示系统失效风险。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建筑垃圾处置的企业,帮助识别城市道路施工区域盲区隐患,完善安全操作规程。报告内容对政府监管部门制定预防措施、企业建立风险管控体系具有实践价值,可提升事故防范能力,减少类似伤亡事件,保障公共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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