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樟树黄栀子讲解了地理标志产品樟树黄栀子的全链条质量控制规范体系,系统阐述了术语定义、产地范围界定、技术要求细节、试验方法规范、检验规则流程、标识包装贮藏运输要求及溯源管理机制。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樟树黄栀子描述了该标准的核心内容,包括樟树黄栀子定义为江西省樟树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的茜草科植物栀子Gardenia jasminoides Ellis的干燥成熟果实,明确限定于国家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产地范围。标准详细规定产地环境要求,立地条件需阳光充足、海拔1000米以下、土质疏松、排水良好、土层厚度50厘米以上、有机质含量1.0%、pH值5.0-7.0的红壤或黄红壤;环
2、境质量需符合GB 3095空气标准、GB 15618土壤标准、GB 5084灌溉水标准。技术要求部分细化栽培管理规范,涵盖育苗播种、定植时间(2月上旬至3月中旬或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定植密度每亩300-450株、施肥方案(冬肥有机肥2000kg/亩、春肥复合肥30-50kg/亩)、修剪要求、环境安全及病虫害防治措施。采收与加工明确10月中下旬至11月下旬果皮转橙黄或橙红色时分批采收,蒸气蒸2-3分钟后晒干或烘干。质量要求包含性状指标(外观椭圆形、长1.5-3.0厘米、直径0.6-1.8厘米、表面橙红色、种子深红或红黄)、理化指标(水分8.5%、总灰分6.0%、栀子苷3.6%)、农药残留和
3、重金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年版四部通则0212要求。试验方法包括目测、刻度尺测量、鼻嗅、嘴尝等物理测定及理化分析。标准修订了多项内容,如删除栀子术语、调整规范性引用文件、将“选址要求”改为“立地条件”、简化环境质量描述、“栽培技术”改为“栽培管理”并分条描述、“采收”改为“采收与加工”、“质量安全要求”改为“质量要求”、合并农药残留与重金属检测章节、修改标识包装贮藏运输、增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删除贮藏方法、优化运输、新增溯源管理章节,以提升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该标准适用于樟树黄栀子的生产、加工、流通、检验及产权保护,不适用于无包装、无标识的初加工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樟树黄栀子适用于樟树黄栀子的种植户、中药材加工企业、质量检验机构、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单位以及流通环节的经营者。该标准为中药材种植基地提供规范化栽培指导,指导企业进行标准化生产与加工,确保产品符合地理标志要求。质量检验机构可依据标准进行产品检测和认证,市场监管部门用于监督市场流通质量,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用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维权。此外,标准也适用于相关科研单位、标准制定机构及教育培训机构,用于研究、教学和推广地理标志产品管理知识。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提升樟树黄栀子产业的标准化水平,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