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评价规范DB64T2177-2025讲解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评价的系统性规范框架,包括总体要求、评价内容、评价要求、评价程序、评价管理及结果应用的详细规定。该标准依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起草,引用GB/T 21374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定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维权援助工作站等核心术语。总体要求强调评价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持独立性、公平性、公正性,严格保密信息。评价内容涵盖附录A的评价指标体系,细分为维权工作站基础建设(10分)、运营管理(20分)、维权服务(70分)三大类,结合加减分项;满意度调查作为服务质量评价依据。评价要求中,评价主体为
2、自治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维权援助机构或第三方;评价规则设定基础分100分,结论分为优秀(90分)、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评价报告需包含依据、结果解读、结论建议。评价程序严格规范:启动评价、申报提交附录B申请表、材料审核(3个工作日内反馈)、专家组组建(3-5名专家随机抽取)、实地核查(查阅档案、现场查看、专家质询、量化评分)、出具结论、结果公示7个工作日。评价管理规定评价周期为一年,每年实施,规范档案管理,结果用于工作站改进和监管决策。该标准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2025年11月17日实施,起草单位包括宁夏标准化协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多家
3、机构,旨在通过科学评价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质量,促进创新环境建设,强化区域知识产权保护能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评价规范DB64T2177-2025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范围内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运营成效评价,包括设立在各类园区、专业市场、行业协会、高校、大型电商平台等创新主体集聚区或社会组织内的公益服务站点。该标准适用于自治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等监管机构开展评价工作,也适用于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对工作站进行客观评估。同时适用于政府机关、产业园区管理单位、行业协会、高校科研机构等组织,用于指导工作站改进服务流程、提升专业能力。该标准为区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供科学评价工具,促进维权援助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支持创新主体有效维护知识产权权益,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