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等职业学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人才培养规范讲解了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的术语定义、培养目标与规格、课程设置、教学保障、质量保障和毕业要求等核心内容。该规范界定了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的术语,即培养面向广告、传媒、文化创意等行业,从事广告设计、制作、策划与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专业。培养目标明确要求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技能文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科学素养、数字素养、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较强的就业创业能力和学习能力,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具备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服务区域经济与行业发展,面向互联网和
2、相关文化艺术业、旅游业、媒体传播业、政府部门、文博行业、企事业单位的广告设计师、文创产品设计师、新媒体广告运营师、平面设计助理、视觉设计员、新媒体美工、包装设计员等职业,能从事广告设计与宣传、文创产品设计、网页设计及互联网营销、文化传媒、数字创意、平面设计、艺术教育等工作,有较强实际操作能力的复合型初、中级专门技能人才。培养规格包括基本要求、素质要求、知识要求和能力要求。基本要求为初级中等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力,修业年限3年;素质要求涵盖思想道德素质(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拥护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守法等)、职业素质(崇德向善、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工匠精神,质量意识、绿色环保
3、意识、安全意识、信息素养、创新精神,团队合作)、身心素质和人文素养(健康体魄、心理、健全人格,运动技能,审美能力,艺术特长);知识要求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语文、数学、英语、职业生涯规划、法律法规、政治经济、历史、体育音乐美术等)和专业知识(广告学、设计造型、色彩、图形设计、标志设计、摄影摄像、数字媒体设计、交互设计、文化宣传、品牌形象、插画与版式、数字印前技术、文创产品设计、包装设计、广告创意、AIGC工具应用、AI提示词、知识产权法规等);能力要求包括通用能力(口语书面表达、解决问题、信息技术、独立思考、逻辑推理、信息加工、终身学习)和专业技术能力(沟通交流、艺术审美、美术鉴赏、绘画创作、数字
4、绘画、图像处理、素材收集、摄影摄像、编辑创作、依法设计、AI工具辅助等)。课程设置包含公共基础课程12至17门如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外语、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素养、职业道德与法治、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等必修,党史国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选修;专业基础课程3至4门如三大构成、图案基础、素描、色彩、艺术概论;专业核心课程8至10门如图形创意、插画与版式设计等。教学保障涉及师资队伍、教学设施、教学资源、教学方法和学习评价。质量保障和毕业要求确保人才培养质量达标。该规范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为相关职业培训机构提供标准参考。中等职业学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人才培养
5、规范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的教学实施、课程开发和人才培养全过程。该规范为学校制定专业教学标准、课程体系、教学资源和评价机制提供依据,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教育研究机构。同时,该规范可供相关职业培训机构参考使用,用于设计和实施广告设计与制作类职业培训项目,涵盖广告公司、文化传媒机构、互联网企业、旅游行业、政府部门、文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需要广告设计人才的领域,指导这些机构开展人才培训和技能提升工作。规范内容聚焦于培养具备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复合型人才,适用于各类职业教育机构在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领域的标准化建设与质量保障,是优化专业设置、提升教学质量、对接行业需求的重要指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