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规范 食品快速检测讲解了内蒙古地区食品快速检测服务的标准化框架,涵盖服务定义、术语解释、基本要求及详细服务流程。该标准由内蒙古认证和检验检测协会制定,于2025年11月28日发布实施,旨在规范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机构的食品快速检测服务行为。标准明确了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的内涵,即有机融合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要素资源,面向企业、产业、区域特别是中小微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服务。同时,定义了食品快速检测、快检实验室、快检车、惠民送检等关键术语,为服务提供统一基准。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规范 食品快速检测描述了具体服务要求体系。
2、基本要求部分规定服务机构需满足附录A的规范条件。服务要求包括快检产品验收环节,要求产品包装完整、说明书清晰、定性临界值符合国家标准或与限量要求相当,并对新产品进行性能验证;快检产品使用环节,强调配置合理、防潮避光、建立进出台账、规范溶液标注、无害化处置废弃物;样品管理环节,注重取样符合标准、唯一性标识、阳性样品冷藏冷冻保存;样品收集与检测环节,针对监督抽检,规定依据计划制定方案、优先采用国家规定方法、随机抽取代表性样品、详细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确认;此外,文件和记录管理、结果质量控制、保密要求等环节均有具体规范。附录部分提供了食品快速检测服务基本要求、性能验证记录、抽样检测记录单、结果公示表、
3、结果通知单等模板,确保服务过程可追溯、结果可靠。标准还特别关注惠民送检服务,即个人免费送检行为,体现公共服务属性。在结果质量控制方面,要求对检测结果进行复核、比对,确保数据准确性和一致性。保密要求明确规定不得泄露客户信息及检测结果,除非法律授权。文件记录管理包括检测报告、原始记录等的保存期限和格式规范,便于追溯和审查。这些规定共同保障了食品快速检测服务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公信力。该标准适用于各类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机构,为食品快速检测服务提供了全面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提升检测效率、减少错误、增强消费者信任。通过统一规范,促进食品安全监管的标准化和高效化,支持内蒙古地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质
4、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规范 食品快速检测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内所有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机构,包括检验检测中心、市场监管部门下属检测单位、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该标准适用于相关从业人员,如抽样员、检测员、质量控制员等,规范其工作流程。同时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场所,当其接受或提供快检服务时需遵守规范。此外,适用于政府监管部门对快检服务的监督、评价和管理,确保服务过程合规、结果可信。标准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便捷、低成本的快检支持,促进食品安全风险早发现、早处置,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治理效能和公众满意度。适用于第三方检测机构、社区快检站等公共服务平台,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提供技术支撑。通过统一规范,促进检测服务的透明化和可追溯性,增强消费者信心,保障食品产业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