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下钢结构养护技术规程DB34T5278-2025讲解了水下钢结构养护的系统性技术规范,涵盖定义、检查、评定、对策及管理全流程。该标准由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适用于内河船闸、码头、桥梁等涉水建筑物的水下钢结构养护,明确定义了水下钢结构、水下焊接、水下切割、水下涂装等关键术语,以及预防养护、修复养护、应急养护的概念。基本规定指出养护流程包括检查与评定、养护对策、质量控制与检验和档案管理,检查形式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应急检查,采用潜水员探摸、水下机器人摄像、声纳探测等技术手段,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日常检查以人工巡检为主,频率3至6个月不少于一次,重点检查变形、锈蚀、异响;定
2、期检查每3至5年一次,检查锈蚀、涂层、变形、焊缝外观、紧固件连接质量及电化学防护状态;应急检查在突发事件后立即开展,评估受损范围和程度。检查评定将病害分为四级:一级几乎无影响、二级轻微影响、三级有一定影响但发展危害严重、四级危及安全,评定标准参照附录B。养护对策中预防养护针对轻微病害主动处置,修复养护用于功能性、结构性修复,应急养护处理突发事件抢修。规程还规定了质量控制与检验、安全与环保措施,要求养护人员持证上岗,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引用文件包括GB 11636、GB 20826、GB/T 8923.1、JT/T 1367、JTS/T 311、SL 105等30余项标准。附录A、B、C提供了检
3、查记录表、分级评定表、养护记录表等实用工具,检查前需进行水环境调查和工程情况调查,检查后编写评价报告。水下钢结构养护技术规程DB34T5278-2025适用于水运工程、港口工程、水利工程和桥梁工程等领域的水下钢结构养护工作。该规程特别针对内河船闸、码头、桥梁等涉水建筑物的水下钢结构,如码头钢桩、船闸闸阀门、水工钢闸门及其预埋件等。适用人员包括从事水下钢结构检查、养护、维修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潜水员、水下机器人操作员、工程检测人员、养护工程师等。同时适用于工程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用于指导日常维护、定期检查、应急处置等环节。规程为港口运营企业、航道管理部门、水利管理部门等提供了标准化技术依据,确保水下钢结构的安全性和耐久性。此外适用于需要执行水下钢结构养护任务的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科研和教育机构用于技术培训和研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