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讲解了企业部门负责人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所承担的具体职责、必须达成的安全生产目标以及相应的奖惩机制。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描述了部门负责人作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职能。其职责涵盖组织新员工安全教育与定期考核,制定并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开展每周安全检查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将安全工作融入日常生产计划的各个环节。文件明确要求负责人需审批用火、临时用电等高风险作业,并落实相应防护措施,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组织救援、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主导事故原因分析与防范措施制定。此外,还强调对安全员工作的支持、
2、劳动防护用品的规范发放与佩戴监督、应急预案的编制与演练,以及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在目标设定方面,文件提出杜绝各类重大事故、实现“三不伤害”原则、确保全员持证上岗、培训覆盖率和劳保用品佩戴率达到百分之百等多项量化指标,强化过程管理和执行落地。奖惩办法部分则体现了责任书的约束力,对达标者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达标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评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尤其对因管理失职导致重大隐患或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适用于各类工业制造、化工、能源、冶金、建材、机械加工等存在较高安全生产风险的企业单位,特别是设有生产车间、使用特种设备、涉及危险化学品或动火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该文件主要面向企业内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项目部等二级单位的负责人,包括部门经理、车间主任、项目经理等承担一线安全管理职责的管理人员。同时也可作为集团公司、子公司各级管理层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企业安全文化、推进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岗位安全职责、实施目标化管理与绩效考核的企业而言,本责任书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和制度规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