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弃矿山自然恢复技术规程TJGE 3034-2025讲解了废弃矿山实施自然恢复的系统性技术路径与管理要求,涵盖了从前期调查到最终验收的全过程规范。该文件明确了自然恢复的基本原则,强调尊重生态演替规律、坚持生态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倡导因地制宜、统筹自然条件与区域生态特征开展修复工作。规程提出了完整的五阶段技术流程:现状调查、问题识别与判定、确定自然恢复年限、监测与管护以及验收环节。在现状调查方面,要求全面收集矿山基础信息、地理环境、土地利用、地质灾害、水文生态等数据,并通过划分调查单元实现精细化评估。问题识别阶段需构建参照生态系统,评估矿山在地质破坏、土地损毁和生态退化等方面的受损程度,并
2、依据废弃矿山自然恢复适宜性综合判定表进行科学判定。对于具备自然恢复潜力的区域,应明确恢复年限,通常依托生态系统自我调节能力辅以适度人工干预;不具备条件的则建议采取生态重建措施。规程还规定了恢复期间的动态监测与必要管护措施,包括植被覆盖度、土壤恢复、水土流失等关键指标的跟踪记录,并配套提供了监测记录表示例。最终验收依据TD/T 1092标准执行,结合现场核查与资料审查,使用规范化的验收表格完成成效评定。附录部分提供了多项实用工具,如现状调查表、适宜性判定表、图件编制要求等,增强了规程的操作性和标准化水平。整体而言,废弃矿山自然恢复技术规程TJGE 3034-2025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提供了科学、
3、可操作的技术框架,推动实现生态保护与国土空间修复的协同发展。废弃矿山自然恢复技术规程TJGE 3034-2025适用于从事矿山生态修复、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治理的相关政府部门、专业技术机构及第三方服务单位。该规程特别适用于江西省内及具有相似自然地理条件地区的废弃矿山治理工作,涵盖煤炭、金属、建材、化工、稀土、油气等多种类型矿山的生态恢复实践。适用行业包括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水利、地质勘查、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工程设计与施工等领域。同时,本规程也可作为高校、科研机构在生态修复研究与教学中的参考依据,适用于参与生态状况评估、植被恢复、土地整治等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项目管理者和政策制定者。通过统一技术标准与操作流程,有助于提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可持续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