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则解读讲解了该标准在2024年修订发布的背景、核心内容及其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义。原标准DB4403/T 5202019自2019年实施以来,有效推动了深圳市企业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为各行业提供了统一的工作依据。随着新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更新,以及广东省和深圳市相继出台的安全风险管控办法,原有的标准已难以满足当前监管要求和技术发展水平。此次修订旨在对接最新法规政策,融合先进的风险管理方法,特别是引入“极端风险评估”与“关键措施层次控制法”,提升风险识别与评估的科学性与精准度。通则明确
2、了从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到管控措施制定的全流程要求,并强调隐患排查应以风险点为基本单元,围绕危险源的关键管控措施展开,实现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有机衔接。文件结构涵盖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定义、实施原则、核心要素及六个附录,系统构建了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操作框架。附录部分提供了具体工具和表单示例,包括工作程序、常用风险评估方法(如JHA、SCL、LEC、LS)、四色分布图、风险公告栏、岗位告知卡以及基于风险等级的隐患排查责任与频次建议,极大增强了标准的可操作性和实践指导价值。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则适用于深圳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工贸制造、交通运输、能源电力、机械加工等高风险行业的企业。同时适用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及相关行业协会,用于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该通则也可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日常安全监督检查、第三方安全评估和政府监管执法的重要参考依据,尤其适合正在推进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信息化管理的企业应用。通过实施本通则,相关单位能够实现风险源头管控、隐患闭环治理,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