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则讲解了深圳市范围内企业如何建立、保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该通则详细规定了双重预防机制的核心要求,包括目标和程序、机构和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改进和体系融合等八个要素。通则强调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的重要性,并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方法和管理措施。通过这些要求,企业可以有效识别和控制潜在的安全风险,及时发现和治理安全隐患,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则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所有类型的企业,尤其是涉及高风险作业的企业,如化工、建筑、制造等行业。该通则不仅为企业提供了一套系统化的安全管理框架,还为相关咨询、服务、评审、管理和规划等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指导和支持。通过实施该通则,企业可以全面提升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