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优品”评价通则DB21/T3603-2025讲解了辽宁省地方标准的最新修订内容,重点对“辽宁优品”评价活动的原则、方式、指标和实施过程进行了系统规定。文件描述了从认证向评价的转变,包括更改标题和术语定义,删除旧版中的认证流程、申请章节和国际联盟相关定义,同时增加评价方式、现场评价主要指标和评价实施等新章节。文件明确了评价原则为科学严谨、实事求是、公平公正,评价方式涉及资质评价和现场评价,由不少于3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打分,并强调了专家在品牌建设、质量管理、标准化等领域的专业要求。资质评价指标涵盖创新驱动、标准先进、品质卓越、服务优质、信誉过硬、社会公认六个维度,现场评价则关注经营主体在
2、质量管理、过程控制、产品(服务)质量和绩效结果的能力。文件还对创新成果推广、标准水平提升、质量管理体系和追溯系统建立等方面提供了具体指导,以支持辽宁省内产品和服务的高标准评价和培育。“辽宁优品”评价通则DB21/T3603-2025适用于辽宁省内的各行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业、工业和服务业领域,用于进行“辽宁优品”的评价和自我评估活动。文件针对从事产品生产和提供服务的组织,如企业、农民合作社、服务提供商和区域品牌实体,帮助他们在创新、标准、品质、服务等方面提升竞争力。它也适用于第三方评价机构、专家评审组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标准化研究院,作为评价和管理工作的依据。通过应用此标准,用户可以实现产品的优势识别和质量的持续改进,增强市场认可度,促进辽宁省的品牌建设和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