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材料的安全贮存与管理讲解了爆炸材料在井上和井下的安全贮存要求,包括人员着装、库房选址、库容、安全距离、照明、防火措施、管理制度及附属设施等方面的规定。文中指出,库房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和防潮措施,并由专人看守。不同类型的爆炸材料需分隔存放,雷管和炸药必须在不同的套间内发放。库区的电气照明和防雷装置也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如库房内禁止安装电灯照明,电源开关应设在库房外。井下临时爆炸材料发放硐室的最大贮量不得超过1天的需要量,且炸药量不得超过400公斤。此外,文中还详细介绍了爆炸材料的管理制度,包括建立台账、领退制度、防止超贮、配备雷管检测导通仪等内容。爆炸材料的安全贮存与管理适用于煤矿企业、矿山安全管理机构以及从事爆炸材料贮存和管理的相关人员。该文档为这些企业和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确保在贮存和管理爆炸材料过程中能够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设施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