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运行服务规范(DB21/T 4344-2025)讲解了辽宁省地方标准的内容,规定了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运行服务的总则、制发与归集、应用与服务、系统运行与安全要求、评价等方面。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运行服务规范(DB21/T 4344-2025)描述了电子证照的定义、管理原则、制发流程、数据归集要求、应用场景和安全保障措施。该标准强调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遵循标准统一、应归尽归、互认互通、安全可靠的基本原则。制发与归集部分要求升级运政系统、管理电子证照目录、及时推送数据,并使用统一专用章通过移动端送达。应用与服务部分包括电子证照的生成、更新、共享授权、宣传推广和执法监管要求
2、,鼓励使用电子证照减少纸质依赖。系统运行与安全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用安全措施、执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加强数据保护和应急处置。评价部分采用实地考察、系统分析等方式,按转化率进行计分制年度评价。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运行服务规范(DB21/T 4344-2025)适用于辽宁省内交通运输领域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包括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运输经营者、电子证照签发部门和管理部门。具体适用对象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覆盖从业资格证、经营许可证、运输证等多种电子证照的管理和应用活动。行业领域范围主要包括道路运输行业,涉及运政系统建设、数据共享、安全监管等工作,适用于电子证照的制发、归集、更新、注销、共享和安全监督等环节。该标准还适用于执法监管机构、信息系统开发单位以及从事相关技术服务的组织,以提升电子证照的应用效率和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