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容保障服务规范DB31T1622-2025讲解了上海市在城市容貌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标准化要求,系统规定了市容保障服务的总体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以及服务评价与改进机制。市容保障服务规范DB31T1622-2025描述了市容保障服务企业在信用资质、办公场所、管理制度、成本核算、设备配备、人员配置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强调企业需建立规范化的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确保服务的专业性与可持续性。市容保障服务规范DB31T1622-2025明确了市容保障服务人员应具备的法律知识、着装标识要求、行为规范和服务操作准则,特别指出服务人员不得实施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行为,仅能通过巡逻发现、宣传告知、
2、提醒劝阻和情况报告等方式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工作。市容保障服务规范DB31T1622-2025涵盖了三大核心服务内容:一是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包括督促责任区履职、排查安全隐患、值守重点公共空间、劝阻不文明行为、宣传政策法规及协助垃圾分类;二是公共设施巡查,覆盖道路、照明、交通设施、绿化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与完好检查;三是突发事件响应,体现快速反应与协同处置能力。市容保障服务规范DB31T1622-2025还提出服务企业应建立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质量改进机制,推动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市容保障服务规范DB31T1622-2025适用于从事城市市容管理相关服务的企业单位,特别是通过政府采购承接政府市容保障任务的服务主体。该标准主要面向提供市容巡查、环境维护、公共设施监管及应急响应等综合性服务的市容保障服务公司,同时也适用于参与城市管理的第三方运营机构、行业协会及相关培训组织。本文件对各级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具有指导意义,可用于监督和评估市场化服务单位的工作质量与合规水平。此外,该规范对于城市治理领域的政策制定者、标准化研究人员以及致力于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公共服务机构亦具参考价值,尤其适用于上海全市范围内的街道社区、重点景观区域、重大活动保障区、沿江滨水开放空间及其他实行规范化市容管理的城市功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