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技术规范DB44T2752-2025讲解了广东省范围内开展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工作的统一技术框架与实施准则,明确了监测对象为项目用海的位置、空间形态、规模、开发进程、用途变更及合规性状态等核心要素;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技术规范DB44T2752-2025描述了涵盖基本要求、监测内容、技术流程、资料收集、现场监测与内业分析、成果编制与归档等全流程的技术规定,特别强调坐标系统必须采用CGCS2000、投影方式限定为高斯-克吕格投影、高程与深度基准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对计量单位精度作出细致要求;规范系统定义了“用海单元”“用海问题图斑”“重点海域”等关键术语,细化了六类监测内容
2、,包括用海位置与批准一致性、用海类型与用途执行情况、用海方式与面积实测比对、主体工程施工节点进展、用海时效性核查、海岸线占用及新生变化,以及问题整改与竣工验收衔接事项;技术流程以图1为导引,突出方案先行、遥感与实地协同、内外业融合、成果标准化输出与可溯化归档;附录部分提供了监测方案编制模板、遥感解译标志、现场记录表、矢量属性结构、动态监测报告范式及专题图图式等实操支撑工具,全面覆盖从数据采集到成果应用的业务闭环,体现了技术先进性、地域适用性与监管合规性的高度统一。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技术规范DB44T2752-2025适用于广东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业务承担单位(如地市级海域监测中心、海洋环境监测站)、海洋调查规划与测绘机构、涉海工程咨询及环评单位、卫星遥感与无人机技术服务企业,以及参与围填海监管、海岸线保护、海洋生态修复和海域立体分层设权试点的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同时适用于在广东省管辖海域内开展用海活动的建设单位、用海项目业主、海洋执法辅助力量及第三方核查评估机构,在项目前期合规性审查、施工期动态跟踪、竣工验收核验、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及年度海域监管考核等工作中,作为开展监测设计、数据采集、影像解译、图斑判别、问题定性、成果编制与档案管理的技术依据;本规范不适用于远洋作业、公海活动及非广东省行政管辖海域的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