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区间测速系统校准规范JJF(浙) 1221-2025讲解了面向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区间测速系统的计量校准技术要求与实施方法,明确了该类系统在测速范围、区间距离误差、当前时刻误差、区间行驶时间误差及现场测速误差等五项核心计量特性的允许限值;描述了校准实施所必需的环境条件(温度-2555、相对湿度85%,且无显著振动与电磁干扰)及配套测量标准,包括具备车载移动测距功能的标准测距仪(分辨力0.1 m,最大允许误差0.5%)和具有北京时间同步功能的标准时钟(显示分辨力0.1 s,日差MPE 0.1 s/d,当前时刻误差MPE 0.1 s);规定了外观及一般要求、区间距离误差、当前时刻误差、区间
2、行驶时间误差、现场测速误差共五项校准项目及其具体操作流程,其中区间距离误差采用双车道实测取最小值法并按百分比公式计算,当前时刻与区间行驶时间误差通过标准时钟与抓拍图像时间戳比对获得,现场测速误差依据被测车辆实际平均速度分段设定容许偏差;规范还统一了校准记录格式、证书内页内容、不确定度评定示例,并明确复校时间间隔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其编制依据JJF 1001、JJF 1071、JJF 1059.1等基础性计量技术文件,参考JJG 5272015、GB/T 212552019、GA/T 9592011等行业标准,系浙江省首次发布的针对该类交通执法技术设施的强制性校准依据。机动车区间测速系统校准规范JJF(浙) 1221-2025适用于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第三方计量校准实验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下属技术保障单位、高速公路运营公司信息化运维部门以及机动车区间测速系统生产制造企业中的质量控制与出厂检验岗位;适用对象涵盖系统集成商、道路智能交通工程承建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维护服务商等涉及该类设备安装调试、周期检定、运行核查与故障溯源的技术人员;同时适用于浙江省内所有部署于国省道、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等公共道路场景中,以“起点+终点”双点布设方式实现区间平均速度计算与违法判定的固定式测速系统,不适用于单点瞬时测速设备、移动式测速装置或非计量用途的交通流量监测系统。